第14章 高岭之花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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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钊脸猛然沉了下去,没等方宇走远,他就嫌恶地脱下西装外套,并将它甩给秦楚:“拿着,一会儿直接丢了。”

秦楚手忙脚乱地接下,衣服上的松木香直直地冲进她的鼻腔。

衣领的图案她认得,是家仅支持私人订制的意大利手工西装店的logo。

如此说来,昨天她满身泥泞在封钊身上乱蹭的那套西装,大概也是这么个处理方式。

封钊这人说无情也无情,可若钟爱上某样东西,又是匪石之心、不转不移——比如封钊衣帽间和家里的香水味有且只有一种,正是秦楚现在闻的这个。

厌得更是厌得赤·裸裸。

无论是对秦楚,还是对方宇。

为他们引路的服务生目睹争执,却始终噤若寒蝉,因为他清楚两边谁都惹不起。

见方宇一行人离开,他如蒙大赦,忙不迭地对封钊说:“这边请,这边请。”

既然是老样子,自然就不必多说什么。包厢环境清幽,门被悄悄合上,仅留封钊和秦楚二人独处。

脱掉外套的封钊心情也没有丝毫好转,眉宇间尽是烦躁之意。

他落座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扯开领带,上半身便只剩了件扣子扣至颈部的白衬衣。

“方宇。”封钊像是把名字在口中嚼了嚼,嚼得稀碎,再吞下肚。

“要想活下去,离他远一点,越远越好。”

秦楚面上怯怯:“他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只躲的话……躲得掉吗?”

“这会儿知道后悔了?”封钊睨她,“那当初又何必胆大妄为地去招惹。”

秦楚暗自腹诽,倘若不惹出祸端,她也没机会来恩慕和封钊面对面吃饭吧。

于她而言,危机四伏的情况其实有利无害。

有压迫才有理由被庇佑,受了恩惠再付出,对方才会接受。所以秦楚上赶着当替身时封钊不要,等秦楚一通作死,就变成她“不得不”当替身了。

但在封钊面前,戏还是要演一演的。

秦楚抿抿唇,乖巧认错:“是我太笨。”

望着秦楚搅在一起的双手,封钊无可避免地回忆起封安。

她也常常惹祸,年少不知天高地厚,处处替人打抱不平,一个不小心就踢到铁板。

明白自己确实莽撞地做错了事,又没有能力收拾残局,便扭扭捏捏跟在封钊的屁股后面,两只手搅啊搅。

直到封钊眉头一松。

封钊语气缓了一缓,破天荒说了句宽慰话,虽然半遮半掩地披了层警告的皮:“只要你这段日子安分守己,他动不得你。”

菜上得极快。

许是被方宇和封钊之间的剑拔弩张给吓到了,不敢有丁点儿的怠慢,加急加快做满了一桌的菜品。

“餐上齐了,您慢用。”服务生恭敬地说道。

看见封钊微微颔首,他逃命似的匆匆离去。封钊的气场,着实没几个人承受得住。

暖色调的灯光昏昏暗暗,为封钊的面容蒙上一层阴影,更显轮廓分明。

秦楚脑袋里突然蹦出一个词,秀色可餐。

精致的五官被浓浓的冷漠淡薄所包裹,但这不是他的缺点,反而叫人动了攀折之心,激起亵渎的欲·望。

那欲·望无疑是病态的——弄脏他,打碎他,让他跌落神坛,再肆意玩弄。

剥夺他对自己的掌控权利,叫他的身与心被迫归属于一人。

对于秦楚在想什么,封钊浑然不知。

他解开袖扣,动作优雅地将衬衣袖子挽至臂弯,做好了享用餐食的准备。

秦楚敛了敛眸子,打算收收情绪,一颗红痣却不合时宜地、招摇地跳了出来。

那痣不偏不倚地长在右臂臂窝的正中心,圆润小巧,艳丽夺目。

难以想象,在薄情寡欲的封钊身上还有这般勾人夺魄的存在。任谁瞧了,都会无可救药地被引诱着朝它伸出手来,渴求触碰。

封钊切好盘子里的牛排,颇有绅士风度地换给了秦楚。

秦楚的视线死死地锁在那颗红色小痣上,慢了半拍才意识到封钊的动作。

她随机应变,把发呆包装成受宠若惊的模样:“谢谢哥。”

封钊不语,又开始切他的那份肉。两人相对无言,默默进餐。

温水煮青蛙,日久方生情。

秦楚不急。

对付冰块,还是得靠慢慢来。

临尽结尾,封钊叫来服务生,低语了几句。

秦楚没听见他们的对话,只看到服务生不断点着头。

随后送来了一条明黄色的丝巾。

在场的各位没人是傻子,这丝巾的含义一目了然。

可秦楚愿意当傻子。

“给我的吗?哥,这还是你第一次送我礼物。”她欢天喜地戴在脖子上,甜滋滋地笑,眼里有光熠熠生辉。“很漂亮,我很喜欢。我一定会好好珍藏的。”

掩饰暴力的工具,哪能称得上是礼物?

秦楚偏要这么叫它,仗着封钊懒得反驳,堂而皇之地扭曲它的原本用意。

封钊紧紧盯着系上丝巾的秦楚,不置一词。

事务所午休时间已过,人来人往忙忙碌碌。

封钊回了自己的办公室,李思琳径直走向秦楚,将厚厚一沓本子递给她。

也不能怪李思琳的速度慢,按这详细程度,没个三两小时整理不出。

秦楚与封钊吃了两个小时的饭,李思琳便整理了两个小时,可不是一般地敬业——秦楚看她嘴唇都是干的,恐怕是连午饭也来不及吃。

“上面两本是饮食、穿搭的习惯和从小到大的兴趣与爱好,最后一本是部分人际交往上的关系。”

差不多相当于一份角色扮演清单。

只不过略长了些。

秦楚从第一页开始看起。

内容竟然图文并茂,有理有据:担心长不高,每日早饭一定要有杯热牛奶。【封安捧着牛奶品牌1的照片】【封安捧着牛奶品牌2的照片】

喜欢圣女果,不喜欢西红柿。【聊天记录.jpg】

薯片要买黄瓜味,不然会生气。【聊天记录.jpg】

……

秦楚再次感慨,能当封钊的助理果然不是件容易事。

不过,在吃食上面,她是不是能做做文章。

这具身体不是对牛奶生理性抗拒吗?

作者有话要说:秦楚:很好,男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封钊:……该说什么,我的荣幸?

红痣:这可是我的功劳!

——

这两天会修一修前面的文,发现有提醒的话不必理会。改的都是小细节,不影响后面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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