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承洲很少夸奖林笙,或者说,从来没夸过。在略有些昏暗的灯光下,他就这么站在她的跟前,她只要微微仰头,就能看见他那双幽深如海的眼眸。每次看时,都会觉得像陷入深海之中,难以自拔。
她的心不可避免的狂跳起来,在如此静谧的空间之中,跳得连脸都红了起来。
她红得有些过分,于是乎轻轻低下头,就像是一只鹌鹑,将头埋进了风沙中,任凭外面风吹雨打,一概不理。与刚才掌控全局的她,完全不同。
许承洲就这么低头望着她,看见她那浓密纤长的睫毛如鸦羽似的,轻轻扑扇着,缨红唇瓣微微抿着,化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来——许承洲的心,猛地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竟伸出手,捏着她的下巴,随之慢慢抬起。
她的肌肤跟水一般的柔滑,就像是捏着刚刚入口的水蜜桃,竟然还夹杂着些许甜腻的味道。
林笙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撞入了许承洲的眼眸之中,望着他那双漆黑的瞳仁,心仿佛要跃出喉咙,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烟草香也就这么自然的闯入她的口鼻,“你,你干什么呀?”
她问得小心翼翼,又带着小女孩的娇羞。
许承洲几乎没见过林笙这一面,既十分新奇,又觉得十分可爱,如果她是一只可以随时踹在兜里的小兔子,他应该会毫不犹豫的将她揣进兜里,日夜这样抚摸,也不失为解压的利器。他唇角上扬,凑近几分,用非常低沉的嗓音说:“这么看,好像还挺好看的。”
林笙是非常典型、从烟雨蒙蒙的南方小镇出生的姑娘,身上带有似水般的柔情,似风般的温柔,因此炼化了她这样文雅的气质,即便身材不好,可五官却是非常的精致——只能说林笙吃亏就吃亏在,这是一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她若是生活在唐代,凭着这样的外貌,早就艳压四座,乱杀四方。
林笙也极少听到他说自己好看,脸又红了好几分,连耳垂都挂上了淡淡的粉色。
许承洲看着她那微抿着嘴唇,一副想说又不敢说的娇羞模样,心里竟生出了几分不忍,不忍再逗弄下去,于是缓缓松开手,改做摸了摸她的头顶,“要是瘦下来的话,应该很漂亮。”
林笙眨了眨眼睛,他们结婚这么久,这是许承洲第一次跟她提出这样的‘要求’,她小心翼翼的问:“那我减减肥?”
“嗯。”许承洲点头,心情似乎好了不少,“都弄好了吗?弄好就回家吧。”
林笙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周围的东西都收拾整齐了,便拿起旁边的包包往门外走,许承洲也很绅士的帮她将门关上。
关上卷帘的瞬间,抬头望去,满天星辰,这又是一个难忘的夜晚——她与许承洲一起共度七夕,只属于他们的七夕。
在回去的路上,林笙走到他的身边,偶尔捋捋耳边的长发,做些多余的小动作,余光不是在瞄许承洲的侧脸,就是低头看着他的手,似乎在期盼着他能牵着她的手,像所有夫妻一样,慢慢散步回家。
不过许承洲注定是个没有情调的人,他除了会多说一些工作上的事,就不会再做多余的动作,偶尔两人的手碰到一起,他也不会主动去握她,就是这样心无旁骛的往前走,反而让林笙的心生出了更多的涟漪。
她就会鼓起勇气,慢慢的握住他的手,低声说:“今天是我们结婚以来度过的第一个七夕,我还以为,我们没有机会一起过了呢。”
她的声音柔柔的,夹杂在风中,竟有缱绻甜蜜之意。
许承洲一直对林笙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可是当她的手在握住他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莫名的泛起了丝丝涟漪。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眉眼弯弯,像个孩子似的,露出甜甜的微笑,脸上若隐若现的酒窝也分外的衬托着娇羞,他低低沉吟,“嗯,确实是挺难得的。”
说完,他仰头看着璀璨星辰,“我也是第一次跟人在这么晚的晚上牵手回家。”
话里话外,颇有些深意。
不过林笙不愿意多想,只要此刻是幸福的、是甜蜜的,就好。
两人就这么牵着手回到了家中,林笙给许承洲下了一碗清汤面,等他洗完澡出来时,那碗面就摆放在桌面上,此时时钟已经指向了三点,可两人好像格外兴奋,居然都没有睡意。
他擦了擦略有些湿的头发走到餐桌坐下,拿起筷子,夹起一口面往嘴里送。
林笙就这么坐在他的对面,双手托着下巴,就这么看着他,唇角挂着笑意,“好吃吗?”
“嗯,不错。”他一边吃,一边说,“我今天中午也吃了面,送到的时候已经坨了,我肚子太饿就吃得一干二净,现在想想,真难吃。”
“那我以后有空就去给你送面好不好?我会做好多的面呢,什么biangbiang面啊,油泼面啊,红油面啊……”
她像如数家珍,将自己会做的所有东西,如报菜名似的,在他面前说了一遍。
许承洲笑着摇头:“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忙,还是算了,点外卖挺好的。”
林笙固执地说:“不行,我是你的妻子,哪有妻子让丈夫吃得这么差的,以后只要我有空,我就会给你送。”
此刻林笙都快忘了,上回给许承洲送饭时,听到的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她似乎天生就是这么一个乐天派的人,不管别人怎么说她,怎么惹她生气,她都能将这些坏情绪全都消化。
许承洲抬眸看着她的笑容,英俊的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些许的温柔,“不是我打击你,挺累的,能不送就不送,外卖的选择性也很多。”
林笙权当许承洲这是她心疼她,心里甜滋滋的,那股子甜都快要溢出来了,心中不由得感叹——原来努力的付出,是真的可以得到回报的,只要她再努力一点,再勤快一点,他真正爱上她、把她当做真正的妻子的那一天,是不是就不远了?
她站起身来,从旁边的抽屉里取出一个小礼盒,再走到桌前坐下,将那礼盒递给了许承洲,“这是我之前为你买的七夕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许承洲一愣,似乎有些意外她给他买了礼物。要知道他们这几天都在冷战,谁也不跟谁说话的,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为他准备礼物。
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眼前的林笙,好像比他想象的,更爱他。
“买了什么?”他接过礼物,拿到耳边晃了晃,可以听到晃动的响声,“我好像猜出来了。”
林笙撒娇道:“不能说,要直接拆的!”
许承洲轻笑,当着她的面将那个礼盒拆开了,里面是一块IWC的男士机械手表,腕表通体黑色,设计较为简朴,但依旧能感受到手表透出来的贵气。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晃了晃那表,打趣,“价值不菲啊,你的营业额支撑得起你买这块表吗?”
林笙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我挪用了我下个月的工资,加下下个月的工资,勉强凑出了几万,而且你不是说你之前戴的那块手表坏了吗?我就想买一块送给你。”
许承洲之前戴的是OMEGA碟飞系列的腕表,林笙曾想过买一块同系列的送给他,但是看了一下价格,还是被劝退了,接近十万的价格,实在让她难以承受,相比之下,这个系列的四五万,她还能凑的出来。
林笙的花店流水虽然高,但实际上都投入在运营、维护、以及签订合同上,正要说现金,她手头上是没多少的,能凑出这些钱给他买这么贵的手表,确实是花了心思的。
他当着她的面将那块手表戴在了手腕上,向她展示着,“眼光不错,不过我工作忙,没给你准备。”
“没关系。”林笙笑着说,“下次记得就行。”
下次……他们的关系会更好吧?
林笙心中已经开始隐隐期待着下一次的七夕,一年比一年好,就够了。
彼时时间已经接近凌晨四点多,两人又聊了些多余的话题,才各自回到房间休息。在林笙进屋的那一刻,仿佛听到许承洲低低的说了一句:“林笙,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
林笙唇角上扬,指尖抚摸在门框上时都带着难以抵抗的雀跃。
因为七夕忙碌了好一阵,小程跟大陈都吃不消如此高强度的工作,所以今天林笙干脆放假一天。不仅如此,她也开始了自己的减肥大业。她在网上搜了很多食谱,什么哈根达斯减肥法,还有生酮减肥法,最终还是确定掉秤最快的鸡蛋黄瓜减肥法。
当她将自己要在三个月内瘦到就九十斤的‘大业’告诉给叶橙时,被电话那头叶橙劈头盖脸的痛骂一顿,尤其是知道她是因为许承洲一句话才想要减肥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叶橙是林笙的大学同学,对林笙的高中生活并不算特别了解,但也知道她在高中过得不好,与许承洲更是没有多少联系。
许承洲愿意同林笙结婚,本就是非常古怪的,叶橙曾一度怀疑许承洲是GAY,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才会同意跟一个见了没几面的老同学结婚。
她在电话那头将许承洲从头到脚都骂了个遍,听得林笙都忍不住笑出声来,知道叶橙骂人厉害,却不知道这么厉害。
“他好歹是我丈夫,你能不能给我留点面子?”林笙知道她是恨铁不成钢,温柔的说,“而且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你骂他不等于骂我啊。”
“我管你,我不管他,他算什么呀他,不就长得好看点,世界上比他好看的人多了去了。”叶橙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冷笑道,“真以为自己有点颜色就开染坊啊?我就问你,你们这两天冷战,他来跟你道歉没?”
“橙子……”
“行了,你别说了,我就知道你这个软柿子的心已经向着他了,你就作吧,我告诉你,以我女人的直觉,你就算是真瘦下来,他也不见得会喜欢你,醒醒吧,林笙。”
林笙知道叶橙是为她好,可是她真的很难听到许承洲会跟她提出什么‘要求’,她更希望他们像普通夫妻那样,他不要对她那么相敬如宾,可以提点要求。
总之,她没听叶橙劝说,开始了盲目的减肥。
一天三顿,白水鸡蛋加黄瓜。
就这样吃了七天,成功从135减到了125,也顺利在去花店的路上,直接低血糖从天桥上滚了下来,摔进了医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