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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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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榆头一回见韩松如此,怔忪过后一脸不解:“二哥这是怎么了?”

韩松不答反问:“你方才想做什么?”

韩榆收回手,指腹轻蹭桌面:“书角卷边了,我想将它抹平......”

“不必。”韩松口吻淡漠,不容置喙,“你回去吧。”

明亮的眸子瞬间黯淡下来,覆上一层湿润和迷茫。

韩榆显然不知自己为何生怒,一脸彷徨无措,不安地抠弄手指。

轻唤他“二哥”的音调细如蚊蝇,让韩松觉得,自己反倒成了十恶不赦的那个。

可他怎么也不会忘,韩榆将在不久后盗走他的书,将它们悉数丢进燃着烈火的灶塘。

等韩松发现,他辛苦数月誊抄的书本只剩一堆灰烬。

即便稚子无辜,即便这会儿韩榆什么都没做过,看人的眼神清澈热切,毫无后来的奸猾算计,他也做不到心无芥蒂。

曾几何时,他想要好好照顾韩榆这个堂弟。

可惜事与愿违,幼时乖巧的堂弟突然浑身长满尖刺,还都是对着他的。

韩榆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桩桩件件都让他记忆犹新。

便是重来一世,他也难以忘怀。

所以,当韩榆意图触碰《三字经》时,韩松脑中的雷达瞬间响起。

不管三七二十一,呵斥出声。

后悔吗?

韩松不清楚。

但他不想重蹈覆辙,不想整整三个月不眠不休地抄书,以致握笔的手指磨破出血。

思及此,韩松面色更淡:“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回去吧。”

韩松二度下逐客令,韩榆却不打算离开,吸吸鼻子问:“二哥是不是讨厌我?”

讨厌算不上。

只是不信任。

以及敬而远之。

“没有讨厌,只是这本书非我所有,我担心你不知轻重碰坏了。”

韩榆摇头,语气笃定:“不会的。”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到实体书本。

基地里书本稀缺,只有高级异能者的孩子才有资格拥有实体书。

语文老爷爷都是通过电脑教他读书识字,天知道他有多喜欢看书。

所以,除了想抹平《三字经》的卷边,他还想切实真切地摸一摸它。

方才整个过程中,韩榆都没机会同它亲密接触。

韩松垂眸对上韩榆诚挚的眼眸,又很快移开。

这双眼仿佛有什么魔力,总令他鬼使神差地心软。

想软下态度。

想安抚他的委屈。

韩榆又语气一转:“不讨厌,那就是喜欢喽?”

还揪住韩松的袖子,一副他不回答就不罢休的架势。

空气静默良久,两个字从韩松的齿缝间溢出:“嗯,是。”

满意了?

赶紧走。

韩榆得到想要的,留下一句“我也喜欢二哥”,便飞快离开了。

韩松在原地静坐片刻,继续翻阅先前的书。

少年人面容淡漠,紊乱的呼吸却暴露了平静假面下的波涛汹涌。

......

回了西北屋,韩榆关上门,清瘦的小脸上哪还有一丝惶惑。

他微微一笑,爱不释手地轻抚着宣纸。

宣纸的质量并不很好,书写时墨水极易晕开,胜在低廉。

韩榆摸摸宣纸又摸摸毛笔,愈发觉得男主是个面冷心热的人。

书籍纸张在古代价格昂贵,被读书之人视为比性命更重要的存在。

好些读书人在看书前都会净手,生怕玷污了分毫。

这样一来,韩松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他很能理解。

同时,这也让韩榆想起穿书伊始,在梦里以原主的身份对男主做的恶事。

韩松爱书如命,原主偏要烧了他所有的书,事后还耀武扬威地告诉他——你的书没了,你以后都读不了书了。

也是男主素质高忍性强,否则原主早被打死了,哪能二十多岁还在蹦跶。

“不对!”

韩榆突然弹坐而起,双眸似要穿透层层砖瓦,看清东屋里的人。

提起书本,韩榆想到之前黄秀兰忽悠他的话。

字里行间都指向韩松的书,挑拨之意不要太明显。

如果是年纪轻轻思维简单的原主,很有可能会因此对韩松生出不满,冲动之下烧了他的书。

那么问题来了。

黄秀兰为什么这么做?

韩榆认为,多半是为了维护三房的利益。

就如同基地里的几方势力,明争暗斗只为收拢更多的权力、资源。

人人都说韩宏庆未来不可限量,那他势必是要将科举之路走到底的。

要知道,读书是最耗费银钱的。

无论是书籍还是笔墨纸砚,都是一笔高昂的开销。

韩家的条件虽然还算不错,可如果要同时支持五个人读书,也是颇为吃力。

这样一来,分到三房的银子自然就少了。

往日里三房一家独大,一个韩松也只占了小头。

眼下这样的情况,黄秀兰坐不住很正常。

韩榆要是被撺掇成功,烧了韩松的书,十有八.九会丢了读书的机会。

而韩松也有可能因为没了书本,课业一落千丈,继而被逐出私塾。

韩榆捏着从韩松那处借来的旧毛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因年岁尚小,手腕无力,字迹好比鬼画符,怎一个丑字了得。

偏他恍然不觉,一边写一边嘀咕:“心眼儿跟筛子似的,女人真可怕。”

即使黄秀兰没有上辈子基地里那些女异能者的发达肌肉,韩榆也还是将她列入警惕对象的名单里。

自从韩榆怀疑原主烧书和黄秀兰这个三婶有关,之后几天明里暗里都在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谁料黄秀兰跟猪圈里的猪似的,不是吃就是睡,连照顾中蛇毒卧病在床的齐大妮,也都是萧水容和苗翠云轮换着来。

直到腊月二十八,韩榆也没找出黄秀兰身上有什么异样。

难道他猜错了?

韩榆百思不得其解,咬着笔头很是苦闷。

“专心。”

清凌凌的声音自头顶响起,韩榆一个机灵,不敢再分心,继续在泛黄粗糙的纸上奋笔疾书。

从识字到现在,韩榆充分展现了自己的天赋。

短短十天,就“认熟”了数千个字。

绕是见多识广如韩松,上辈子也曾教授过神童,也被韩榆的学习速度惊到了。

韩榆他......有这么聪明吗?

他清楚记得,韩榆读书多年也不曾开窍,还总爱偷懒,及冠之年也没考上秀才。

“嗯嗯我知道啦。”韩榆点头,眼神飘向左手边,“二哥,这本书你还剩多少抄完?”

那天的事,两人都默契地没再提起。

韩榆好学,韩松博学,一来二去,两人看起来还真像是一对关系亲密的堂兄弟。

韩松手指轻点纸面,估量一二答道:“所剩不多,今日即可抄完。”

韩榆眸光一亮,往左侧身,灰布袄子蹭上韩松的袖子:“那是不是要在年前送去镇上的书斋?”

韩松放下毛笔,手臂自然垂落,离韩榆远了些:“打算明日去。”

除了私塾的束脩,韩发并不会给韩松多余的银钱。

韩松只是看起来十岁,实际年龄比他爹还要大。

朝野浮沉数十年,韩松早已习惯万事求人不如求己。

读书闲暇之余,他在书斋接了抄书的活儿,一月下来足够买书本笔墨了。

半月前私塾放年假,回村前韩松特意跑了趟书斋,向掌柜的付了三本书的押金。

时至今日,还剩最后几页便可全数抄写完毕。

韩榆再度贴近,笔尖的墨水摇摇欲坠:“二哥,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韩松屏住呼吸,取过韩榆的毛笔放到笔架上,一时不慎被后者攥住袖口。

“二哥,好不好?”

韩松面无表情地抽回手:“男子汉大丈夫,莫撒娇。”

韩榆:“???”

韩榆想说哪有,却听外面传来苗翠云的声音:“松哥儿,过来给我搭把手。”

苗翠云一早就去地里收白菜了,打算渍酸菜。

渍酸菜需要不少白菜,妇人家背着定很吃力。

韩松不作他想,起身而去。

韩榆瞄一眼韩松誊抄的书,探究的念头蠢蠢欲动。

忍了一会儿,终是没忍住。

而韩松去了外面,帮苗翠云取下竹篓里的白菜后,又帮着将白菜理干净,放进缸里,再用石块压实。

苗翠云接过萧水容递来的最后一块石头:“好了你回去吧,别让榆哥儿一个人。”

韩松不知想到什么,神色骤变,快步转身离去。

瞧着那迅疾的步伐,苗翠云失笑:“别看松哥儿表面冷冷淡淡的,其实他可喜欢榆哥儿呢。”

萧水容对此喜闻乐见,脸上是浓得化不开的笑意。

这边妯娌俩忙里偷闲,那边韩松胸口燃着一把火,双拳攥得骨节泛白。

他快步走进门,入目便是韩榆捧着他的书,口中念念有词的样子。

脑海中浮现上辈子韩榆烧了他的书本后得意大笑的样子,韩松只觉一股气直冲头顶。

韩松:“你给我......”放下!

韩榆:“二哥,这篇文章我会背了,你快过来,我背给你听!”

韩松脚下倏然滞住:“你说什么?”

韩榆又重复一遍。

韩松伫立在门口,逆着光看不清表情:“你说......你将《中庸》通篇背熟了?”

韩榆脆声:“昂,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降温了,大家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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