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接地气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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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一直过了很多很多年,每当林飞扬回想起那天的事情……

都恨不得一脚油门冲进清馥的大山底下拍死当时的自己。

缺心眼儿三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

当天傍晚罗乐乐带着他上了山,正当林飞扬为眼前凭空出现的豪宅惊诧到眼睛脱眶时,那位锄地美少女就给他安排了一个比他家客厅还大的巨大的房间,并告诉他,这里就是他今晚的卧室了。

林飞扬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整个鸡蛋。

这里就要说明一下了,林飞扬曾经看到的一整个直播,罗乐乐都在沙发上睡觉,但罗乐乐家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林飞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那张同款沙发。

恰好梁叔又下山处理了事情了,因此林飞扬全然没有把眼前的大美人和助农版上那个妨碍他拿大奖的女主播联系在一起。

毕竟这事儿过于吊诡——互联网上真真假假,给自己美颜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丑颜的属实是绝无仅有。

林飞扬就这么飘飘欲仙地,在罗家的豪宅里,体会了一把他梦寐以求的“贵族生活”。

房间里的大床铺着纯白的丝质床品,林飞扬自认也算见多识广,对小资生活十分有研究,却完全认不出那是什么材质,只觉得摸上去滑不留手,在燥热的夏天冰冰凉凉的,仿佛自带制冷效果;

偌大的全景落地窗一尘不染,干净得仿佛没有玻璃的存在。林飞扬试了一下,就算把手掌按上去,再拿开时,玻璃上甚至都不会留下痕迹;

整个宅子似乎都采用了非常现代化的无主灯设计,不同于林飞扬自己家里做作的穹顶和华丽吊灯,这个宅子的天花板上一盏灯都看不到,但只要掀开墙上的隐形触控板,就能看到一排开关——从屋顶到墙面,从柜门到床底,原来都有肉眼看不见的灯。根据触控板的不同指示,柔和的光源便以波浪般的层次感在空间内铺陈。

林飞扬总算理解了,什么叫做“高级”的富有。

极致的简约,糅合科技与艺术,处处不提钱,处处都奢侈。

跟这幢宅子比起来,他那套透支了自己未来五十年收入加爸妈一辈子的积蓄,在星城郊区购置的大平层,简直就像一个包装精美的笑话。

意识到这点以后,林飞扬整个人都禁不住束手束脚起来。

他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就是个爱慕虚荣的人,但打死都不会承认他的虚荣是因为自卑。

林飞扬的整个童年时代,几乎都与“匮乏”这个词相伴。

小孩子并不真的像大人想象的那样天真,只要处在社群里,就算是孩子,也天然地惯于给彼此排个三六九等。

——彼时家境并不优越的林飞扬就是那个“九等”。

他爸妈都是菜贩子,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得双双去菜场,分拣菜,摆摊,准备等早市开始,是“不体面”的辛苦活。

在尚且年幼的时候,林飞扬不觉得父母的工作有什么问题,直到上了小学,某天下午放学后,班上的同学跟着妈妈到菜市场买菜,两家人撞了个脸对脸。

林飞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天——他趴在菜场小格子里油腻的桌板上写作业,而他那个穿着最新款球鞋的同学一脸震惊和嫌弃混杂的神情看着他。

对方的妈妈手上提着精致的小手包,乌黑的头发整整齐齐盘在脑后。她看起来是那么年轻而美丽,反观跟她隔着一排菜柜的自己的父母,全身都是生活留下的沧桑的痕迹。

那次之后,“林飞扬爸妈是卖菜的”这件事就在他们学校传开了。

“嘻嘻,难怪你身上老一股烂菜叶子味儿。”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所以你以后长大了是不是也要接管你爸妈的事业去卖菜啊?”

“哎,你天天在菜场写作业啊?那你的作业本岂不是很脏……我不要收你的作业,你自己去老师办公室交吧!”

……

那段屈辱的童年时光,林飞扬不想回忆。幸运的是他上初中以后,家里运气不错,碰巧遇上老房子要拆迁,老房子在黄金地段,市政给的大方,当即他们就拿到了一百多万的拆迁款。

那会儿的房市还没有疯涨,林家爸妈拿着那笔拆迁款,当即就付了两套房子的首付,也不在菜市场继续当菜贩了,而是盘了个小铺面,自己当起了小超市老板。

日子是越过越好了,甚至靠着这么多年的积累,林飞扬都能在首都星城买下价值不菲的房产了,但他内心的那股匮乏感始终都在。

想要优越感,想被人另眼相看,想做所有人眼里光鲜亮丽的“有钱人”……

这种巨大的渴望甚至影响到了林飞扬的审美——他十分嫌弃自己粗犷的外表,所以但凡拍照或直播,他都下死手P图,把自己往细皮嫩肉白净文弱的小少爷方向捏。

……

“怎么了?有哪里不习惯的吗?”

林飞扬还站在客房门口发愣,肩膀就被人拍了拍,回头一看,是刚才那女孩——她只叫他称呼她“乐乐”就可以。

对方对他是挺客气的,但面对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从未接触过的富豪家庭的大小姐,林飞扬心里那点自卑的种子又冒头了,言行都不自觉地局促了起来。

“不……没事。”他目光游移地,“麻……给你们……不,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啊。”罗乐乐摆摆手,“你不也答应了要帮我锄地嘛!你别嫌弃就好,我们这普通农家,房子空空荡荡的啥也没有,跟宾馆比差远了,你凑合着住吧。”

林飞扬:“……?”-口-!

这人是真心的还是在凡尔赛?

他惊悚地观察了一番这大小姐的表情,没发现什么异样。

林飞扬更惊悚了。

不过再想想,可能人家有钱人也确实比他见多识广,在这种富豪眼里普通的五星级酒店就跟汽车旅馆差不多吧??可能人家说的宾馆指的是什么中东七星级顶奢酒店的总统套房……之类的?

认知差距,认知差距。

罗乐乐自然是一点都没看出林飞扬内心的波涛汹涌。

她高高兴兴地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布丁,啊呜吃了一口。

——抓到壮丁帮忙了,真是幸运而美好的一天啊!

当天晚上,罗乐乐睡得香甜,一夜无梦,而林飞扬在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辗转反侧了两个小时以后,也一觉坠入黑甜,一直睡到早上被罗乐乐叫醒。

“小林,起来吃饭吧,吃完我们要下山干农活了。”

林飞扬睡得正香呢被薅醒,起床气上头想破口大骂,定睛一看来人,迅速把骂人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好,好。”他麻溜爬起来洗漱,一点不敢耽搁。

林飞扬跟着罗乐乐走下旋转楼梯,就看见大厅的长条餐桌上已经放满了——从中式到西式,从谷物到蔬菜和肉类,就连饮料都有□□种。

得亏她家桌子长,不然根本放不下这么多内容。

罗乐乐估计也是刚起床,看见桌上的早餐居然比林飞扬还惊讶:“梁叔!我不是之前就让你早餐别弄这么多了嘛,这也吃不完啊,太浪费了。”

守在餐桌旁边的中年绅士敛目微笑:“抱歉,大小姐,是我自作主张了。只是听说大小姐带回了朋友来家中做客,我怕往常的菜色不合客人的口味,因此才吩咐厨房多准备了些,以免怠慢了大小姐重要的客人。”

罗乐乐闻言,看了林飞扬一眼。

林飞扬浑身一凛。

他本来乍一看到这管家觉得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人似的,但没来及细想,就又陷入了局促。

他很担心大小姐听了管家的话会嗤之以鼻,直言自己不是她的朋友,只不过是个借宿的旅客。

让林飞扬意外的是罗乐乐什么也没说,只是点点头:“确实不能怠慢了客人,而且他今天要帮我去地里干活,多吃点也有精神有力气,梁叔你做得对。”

梁叔但笑不语。

林飞扬对二人平和又礼貌的态度感到受宠若惊,跟着罗乐乐一起走到餐桌前,但还是有些束手束脚——他不知道这样的人家吃饭选座有没有什么讲究,不知道自己的餐桌礼仪是不是合格,会不会叫人看出他的窘迫,更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取笑自己……就像他曾经的那些同学一样。

罗乐乐随手拿了块面包抹上黄油就往嘴里塞,吃了一会儿感觉旁边坐着的人不大对劲,忍不住关切道:“你屁股底下有针吗?”

林飞扬:“……”这大小姐的语言风格还挺幽默哈。

不过也多亏了罗乐乐这句莫名其妙的关心,林飞扬才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了罗乐乐身上,然后赫然发现……

——这大小姐自己吃饭也不怎么讲究啊!

“呃……吃饭的时候不是刀叉不能碰到盘子嘛?不然会发出噪音不符合餐桌礼仪……”

罗乐乐:“啊?又没别人。而且刀叉不碰到盘子怎么吃饭啊?”

“那……你为什么干吃哈密瓜?小姐跟绅士不都应该用新鲜的火腿片卷着哈密瓜,搭配白葡萄酒一起吃么……?”这是他从某本名叫《三十天打造贵族生活从入门到精通》里学习来的宝贵知识,林飞扬一直奉为圭臬!

罗乐乐一脸无语:“又甜又咸的像什么话,哈密瓜就是哈密瓜火腿就是火腿,我这个人很纯粹的——而且白葡萄酒哪有橙汁好喝。”

林飞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大小姐一脸理所当然,又闷头大口喝了一口橙汁。

那橙汁他认得,他小时候老喝的,超市两块五一瓶,就比矿泉水贵五毛。

……他忽然就不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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