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最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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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三,颜珂陪着叶子璐在大雪覆盖的街上走,春节期间,虽然是节假日,但大街小巷反而显得比平时萧条一些,很多街头小店打烊后就没有再开,车水马龙的二环上空旷得没精打采。

走着走着,颜珂忽然有点没事找事地问:“你今天怎么想起找我一起过节了?难不成是被我长达半年多的诚意追求感动了吗?”

叶子璐真诚地回答:“对不起,我只记得自己惨遭了你罄竹难书的折磨。”

纵然天气寒冷,颜珂依然心情不错,罕见的没跟她计较,美滋滋地说:“你总是打击我的热情,万一哪天我突然没有热情了,放走了我这样一个高质量的帅哥,你上哪后悔去?”

叶子璐简直服了他:“你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打击你一下怎么了?”

两人说话间走到了停车场,颜珂帮她把手里的购物袋塞进后备箱,觑着她的脸色问:“那你叫我出来干什么?又失业了?我看你这次心情不错,没有上回反应那么激烈,难道已经失败习惯了?叫你当初狗咬吕洞宾……”

叶子璐难得没有对他挤兑自己的话做出什么反应,她听着颜珂的数落,嘴角忽然毫无预兆地翘了起来,露出一个难以抑制的微笑,径自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我升经理了。”

调令是当场落下的,那场年终汇报结束以后,大老板当着所有人的面签了人事任免书,告诉她年会结束以后就把自己的办公用具全部搬到新办公室里——对,她甚至有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枯死的木头里会开出意想不到的花,连咸鱼都能翻身,逆境又算什么呢?

一时间,那曾经叫她觉得所有的努力都白费的地方,曾经叫她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一厢情愿地做白工的地方,原来……并不是真的毫无用处的。

经历,特别是某些艰苦的经历,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一比财富,有的时候看似毫无用处、看似只是自讨苦吃的多此一举,坚持到了头也看不到任何希望,得不到任何结果,却并不代表它就这的是个哑炮。

那些努力的结果也许会潜伏很久,才以某种人们想象不到的姿态忽然冒出来,起到人们想象不到的作用。

只不过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太聪明,太懂得趋利避害、又太溺爱自己而已。

当叶子璐松了口气,终于有闲暇跳出她眼下柴米油盐、担心今天忧虑明天的小圈子时,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的时候,她发现,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如果下一次再遇到同样的困境,叶子璐觉得自己可能会比这次淡定得多。起起落落的次数多了,就不会很大惊小怪。

年轻的人有惊慌失措、迷茫忧虑的权力,因为时间和阅历注定会治愈这一切。

也许等他们老了,就会知道,人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三起三落,那多半就是夭折,不算到头。

她也许没有那么的聪明,成不了霍金爱因斯坦,也许没有什么经天纬地的才华,当不成某个社会上的重要人物,也许没有那么大的魄力,敢顶着经济危机的逆流创业,甚至她无法出类拔萃地变成一个有钱人,说不定终其一生,她都只是个都市小白领,拿着一份略高于城市平均水准的、但相对有安全感又舒适的薪水。

可她已经学会了最重要的事——如何在平凡里优秀,以及如何在优秀里回归平凡。

时至今日,叶子璐终于明白她第一次失业的时候,尚还在世的父亲关于她“沉下心”与“自甘堕落”之间区别的疑问的回答。

“耐得住寂寞”和“消磨志气的认命”有什么区别?

“努力做好点滴”和“每日为琐碎无事忙”有什么区别?

答案就是看一个人把自己当成什么——如果把自己当成肥皂,就会在水的蹉跎里变少乃至消失,如果把自己当成神铁,就则会在风霜的磨砺中变成利刃。

颜珂骤逢喜讯,吃了一惊,同时,与这消息一样让他吃惊的,还有叶子璐淡定的态度,曾经,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都要好生上蹿下跳一番,没想到现在也与了几分泰山崩于前而神不动的姿态了。

他直起腰,意味不明地打量了她好半晌:“越级?”

叶子璐得意洋洋地背着手,站在他面前:“以后请叫我叶经理,嗯,叶总也行。”

颜珂刚要说话,叶子璐一抬手打断他:“不,等等,你先别开口。”

颜珂瞠目结舌地问:“为什么?”

叶子璐哼了一声:“你只要张嘴,必然没好话,今天先别扫兴,让再我高兴一会。”

颜珂笑起来:“我那是在逆境中鞭策你,在顺境中提醒你,忠言逆耳。”

叶子璐不理他,完美地保持住了自己趾高气扬的仪态,做出标准的小人得志状,转身去拉车门。

颜珂突然在她身后叫了一声:“哎。”

叶子璐回头:“干嘛?”

然后一只大熊凭空冒了出来,不由分说地被人塞进了她怀里,那大家伙足有一米二三,身材粗壮,叶子璐抱着它双臂不能合拢,视线被完全遮挡住了。

叶子璐又惊又喜,一嗓子叫唤出来:“啊!熊珂他哥!”

颜珂抬手抓烂了她的头发:“滚。”

他耳根发红,因为感觉这份礼物送得很蠢。

叶子璐却脚步轻快地追着他上了车,抱着大熊坐在了后座上:“下礼拜王小花结婚你去吗?”

颜珂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懒洋洋地说:“我可不去。”

叶子璐:“干嘛不去?你还在她包里待过呢。”

“我又不认识她,”颜珂敷衍地说,而后,他颇为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跟你去么……我又没名分。”

叶子璐呆了呆,终于发现自己好像得开始思考另一件事了,那件事和颜珂也有关系——简称,终身大事。

且不论她的终身大事该指往何方,反正王劳拉的大事日子是接近了。

叶子璐被邀请作为伴娘团的一员,一大早赶去新娘家里帮她打扮准备,等新郎来接。

王劳拉的头发被高高地挽起,露出优美修长的脖子,她穿着婚纱,对着镜子戴项链的模样,让叶子璐忽然觉得,王劳拉就像是一个长出了洁白羽毛的天鹅,所有嘲笑过她是丑小鸭的家禽们,都会在这样的她面前瑟瑟发抖。

这一回,叶子璐险些已经快要认不出王劳拉了,她这大美人室友原来就一直热爱打扮自己,先天上来看,也确实是个美妞儿,可是以前,叶子璐总觉得王劳拉的那种“打扮”里面一直有种很乡土的气息,同样的衣服,穿在王劳拉身上,与穿在胡芊身上就是不一样。

人家一直说“人靠衣装”,打扮到了,自然气质就出来了,但直到见到此时的王劳拉,叶子璐才知道,那传说中虚无缥缈的“气质”,是真真正正地存在的,并不依托于长相和衣装。

谁知道在此之前,这个又美又强大的精英翻译,只是个连什么叫护照什么叫签证都不知道、无望的暗恋高帅富、又焦虑又歇斯底里的柴禾妞呢?叶子璐本想和她八卦一下新郎的情况的,可是到了这份上,她忽然不想问了。

这样的王劳拉值得全世界最好的宠爱,无论最后她选择了谁,那位男士肯定都是在重围中杀出来,并为她所欣赏喜欢的。

叶子璐忙忙叨叨地帮着王劳拉搭理婚礼上的琐事,直到婚礼正式开始,她才歇过一口气来,看着台上的司仪接过话筒,主持这一场传统又现代的婚礼。

司仪高声说:“现在,我郑重地宣布,英俊潇洒的崔先生和美丽动人的王小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我想……哎,新郎有话说,新郎要说什么?”

新郎官说不上高大英俊,但干净斯文,看起来还算赏心悦目,他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怎么的,脸有一些红,上前两步接过话筒,先冲台下深鞠一躬。

新郎官说:“我想谢谢诸位,谢谢小花的父母,谢谢今天所有来祝福她的朋友。这么多年,我们家小花不容易……”

他说到这里,仿佛唏嘘着什么似的,目光柔和地垂下,看着不远处捂住嘴、热泪盈眶的王劳拉,又补充了一句:“真的,不容易——遇到她,是我的幸运,娶她,是我的梦想,谢谢。”

说完,他再次深鞠一躬,仿佛带着某种虔诚而真挚的感激。

台下口哨与起哄声死起,最后归于一片雷鸣般经久的掌声。

这一刻,叶子璐不由得和王劳拉——王小花一样热泪盈眶,她们最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而她现在,也终于可以这样说:那些看起来可怕的、似乎永远也无法战胜的敌人,比如顽疾、逆境、突如其来的横祸,终于会被生命中另一些更坚韧的东西打败。它们是梦想、正视一切的勇气、与责无旁贷的担当,这是引导一切走向一个好结局所需要的所有能量。

现场的气氛被新娘扔花束环节推到了高潮,王劳拉擦干净眼泪,拼命地冲叶子璐打手势,指点她占据有利地形。

单身的众人推推搡搡地笑闹成一团,旁边还有司仪高声的起哄架秧子:“都抢啊!都要抢!谁抢到了,谁就是今天的幸运儿,奖品是得到一个知心爱人!”

王劳拉转过头,对叶子璐比了个约好的手势,最后确定了一下她的位置。她们俩这桩暗箱操作,明显是练过好多次的,已经有了默契,王劳拉对准了叶子璐的位置,精准无比地将花球向她丢了过来。

叶子璐估算了一下,自己甚至不用挪动脚步,只要伸手就可以抱个满怀。

谁知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节外生枝劫和的,明明叶子璐已经碰到了新娘花球的蕾丝尾巴,一只手突然凭空出现,粗鲁地按住她的脑袋,明偷暗抢地把花球掳走了。

叶子璐:“……”

她顶着一头乱发,愤怒无比地回过头去,果不其然见到了颜珂那个声称不出息的贱人。

叶子璐:“你不是说不来吗?”

颜珂像只真正的公孔雀,摇头摆尾地冲她做了个鬼脸,转头在众人的起哄中,对着台上的司仪大声喊:“刚才那话是你说的,算数啊!”

一嗓子吼完,颜珂转向横眉立目的叶子璐,在大庭广众与众目睽睽中单膝跪了下来,把新娘花球背在身后,又把他曾经附身过的小熊拿了出来,递到叶子璐面前,小熊脖子上挂着一个雅致的素圈戒指。

“嘿,”他笑眯眯地说,“我来兑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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